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一百零一条:
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,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假一吊二撤三醉五逃终生。 假一:提交虚假材料考驾照,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; 吊二:被吊销驾照后,二年内不得重新申领; 撤三:被撤销驾照后,三年内不得重新申领; 醉五:醉酒肇事,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; 逃终生:肇事逃逸者,终生不得重新申领。
因事故逃逸构成犯罪而吊销驾驶证的情形属于情节严重,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行为,国家为避免驾驶员对逃逸行为产生侥幸心理,为使驾驶员对逃逸产生的严重后果有充分警戒,以终生不得重新取证的法规对公民行为进行规范,对驾驶员在行驶过程的中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威慑的作用。